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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兰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公布(30人)

考研时间: 2016-09-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

二、招生专业

为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兰州大学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临床医学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招生报名

(一)考生须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兰州大学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初试、复试

见《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录取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兰州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其他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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